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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一级建造师培训班:所得税的概念及计税基础

来源: 长沙优路教育      编辑:佚名

2019一建《工程经济》考点习题:所得税的概念及计税基础

随着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的确定,2019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部启动。早起的鸟儿有虫吃,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,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。优路教育整理了2019一建《工程经济》考点习题:所得税的概念及计税基础,希望能帮到大家。

所得税的概念及计税基础

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就其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规定交纳的税金。 所得税=应税所得额×所得税税率 应税所得额:企业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。 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,减除不征税收入、免税收入、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,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,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,不论款项是否收付,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;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,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,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。 经典例题: 在计算所得税时,企业已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列入企业的( )。 A、销售收入 B、应收账款 C、接受捐赠收入 D、其他收入 答案:D 解析:本题考查的是所得税的计税基础。其他收入,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、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、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、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、债务重组收入、补贴收入、违约金收入、汇兑收益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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